(天下无贼剧照)
两名少男少女串通后,由女方色情勾引,男方出面捉奸并强行勒索、诈取钱财……9月5日,记者从银川市兴庆区法院获悉,该院未成年法庭日前审结这样一起“仙人跳”案件,两名被告人都是未成年人。
17岁的大伟(化名)与16岁的小佳(化名)是男女朋友关系。今年3月初的一天,二人与朋友宋某、吕某(另案处理)在房间聊天,因手头缺钱,几人便合谋如何搞点钱花,其中一个朋友提议采用“仙人跳”,几人密谋后便做了分工,由宋某以女性身份在某聊天软件找寻目标,小佳出面与受害人见面,大伟和吕某伺机捉奸。
分工完毕,几人迅速行动,很快,宋某成功约到一名男子,并与对方约定在某酒店见面。随后,大伟、小佳等人一起到酒店,小佳一人上楼与该男子接触。20分钟后,等在楼下的大伟等人接到小佳发来的信息后,迅速来到酒店房间。几人假意大骂小佳一番后,开始殴打受害男子并索要钱财,后从该男子处抢得余元现金后逃走。受害人随即报警,警方很快将大伟等人抓获。
据了解,兴庆区法院审理此案后,以大伟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元;以小佳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元。(记者王若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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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人跳,即桃色敲诈,又称美人局或色情敲诈,指的是一种以性关系或含有性意味、性暗示的互动(不一定有性行为)敲诈人的手法。这种手法可追溯至宋朝,直至现在仍然流行于海峡两岸,于欧美国家则最迟于十九世纪初期出现。
来源:新消息报
责编:李 涛编辑:张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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