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贺兰县教师紧缺问题,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若干措施》(宁党办发〔〕48号)精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65号)等文件规定,经贺兰县委、政府研究,并报请区市相关部门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采取公开报名方式,面向全国范围公开招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遵守职业道德,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
4.年龄为35周岁(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及以下;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必须具备《贺兰县自主招聘中小学事业编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中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应条件;
7.具有相应学科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5.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6.宁夏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0名,其中:高中教师6名、初中教师12名、小学教师32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贺兰县自主招聘中小学事业编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的形式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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