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关于印发长春新区政务公开工作办法(暂行)的通知》(长新管发〔〕57号)的要求,现将《年长春新区新建住宅小区学区划分的情况说明》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4月17日至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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