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银川恢复住房公积金商转公业务

3月24日,记者从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支持缴存职工实现基本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该中心恢复住房公积金“商转公”业务。 

据了解,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年开办“商转公”业务,年因中心资金使用率较高、个贷使用率达90%以上,决定暂停“商转公”业务。此次结合国家经济及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为了让更多缴存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低利率优惠政策,进一步减轻已办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职工的还款压力,遂决定恢复办理“商转公”业务。

有啥条件,如何办理

1.在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且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可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 

2.个人商业按揭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时,申请人必须与原借款人一致,申请贷款额度及期限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本金余额和剩余期限。与现行贷款政策冲突的,以现行为准执行。 

3.“商转公”业务实行预审制度,借款人申请办理此项业务时,必须携带商业银行贷款合同、贷款凭证(借款凭据)、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及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在缴存地公积金中心进行预先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结清原商业贷款余额一个月之内,提供相关办理要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商转公”业务。 

4.为有效管控贷款风险,严格落实抵押物,此项业务仅限在银川市管辖区域购买一手住房,或二手住房已办理个人商业按揭住房贷款的职工申请办理,区内其他市县及外省市的房屋暂不受理。已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结清的职工,办理“商转公”业务时按二次公积金申请政策执行。 

5.办理要件为:贷款结清通知单、结清商业贷款余额的还款单据;贷款合同、贷款凭证(借款凭据);出具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买自住住房的合同副本、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或税收缴款书、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夫妻双方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户口簿等有效居住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婚姻状况属离异未再婚的须提供离婚证或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夫妻双方及共有权人到公积金中心指定的银行开具个人征信报告(有效期为一个月)。(新消息报记者 樊卓妮)

(来源:新消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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