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上午10时50分左右,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十三大队值班员接到太阳山收费站工作人员一辆货车在收费站出口处侧。
新消息报记者邱曦
十三大队立即派警前往现场查看,到达现场后发现该车是一辆运送桶装水的货车,经询问得知,该车辆从银川出发,准备去往甘肃送水,行驶至太阳山收费站时,当时雾比较大,没有看清楚前面的车辆,打了一把方向便发生了侧翻,桶装水散落一地。
经查询发现,大雾天气下,该车辆在太阳山路段车速都在每小时85公里以上,很容易发生事故。
高速交警提示:雾天在高速公路行驶时,当能见度小于米大于米时,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每小时,在能见度小于米大于50米时,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每小时,能见度小于50米,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每小时,并在就近的收费站驶离高速公路。同tongshi福银高速清水河大桥段大风天气,请过往车辆注意横风谨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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