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椎间盘突出症的典型症状及自我检查方法 http://www.cdchx.com/ysxg/12955.html
百米外就是人行横道,而银川一男子为图方便翻越道路隔离栏过马路,不料被路过的车辆撞伤成为植物人。11月30日,记者从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审结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网络图片
新消息报记者董静怡
年6月17日夜间,张某在穿越兴庆区一路段时,为了少走点路,从道路中间的隔离栏翻过,碰巧遇见李某驾驶出租车沿该路段行驶。由于夜间视线不清且靠近交叉路口,张某被出租车撞上,事故造成张某颅脑损伤、全身多处骨折,住院治疗46天,产生医疗费11万余元。后经鉴定,张某构成二级附一项六级伤残,基本呈植物人状态,属于完全护理依赖。经交管部门认定,李某和张某承担事故同等责任。由于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协议,张某家属诉至兴庆区法院,要求赔偿万余元。
此案审理中,双方围绕原告翻越隔离栏的过错大小、被告李某的车速是否超速、原告护理费的计算等事实和法律适用展开了激烈争论。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之一是交管部门针对本次事故作出的责任认定是否合理合法。机动车具有高度危险性,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应周密观察路况,保持高度警惕,尽到高度的注意义务,通过道路交叉口时更应这样。《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条第六款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减速慢行,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四十公里。”鉴定意见显示,涉案车辆事发时(制动前)的时速为49±3公里。本次事故发生在友爱街与宝湖路交叉口向南百十米处,距离交叉路口不远,且事发时间为夜间,故交管部门关于被告李某在事故中的责任认定符合事实,认定合理,法律适用准确,应予确认。而原告张某步行通过设置有隔离栏的道路时,未走人行横道,翻越隔离栏通过,具有严重过错,交管部门认定其承担事故同等责任合理合法。
在核定原告各项损失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李某赔偿张某40余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被告积极履行了赔偿义务。
相关新闻女孩翻护栏过马路,没成想以最尴尬的姿势卡住了…行人过马路要走斑马线
这是小学生都知道的常识
但是现实生活中还是有很多人
为了图方便图速度
横穿绿化带、翻越护栏等等
各种方式抄近道
生命诚可贵,翻栏价更高!
前天,一段视频在微博被各大平台转载
内容让人哭笑不得....
16日,浙江温州一女孩过马路时,试图翻越隔离护栏。
在监控中
这名女子先是左右观察
确认无误后
抬起右腿轻松一跨!稳了!
不料身体失衡,一头扎进栏杆缝中。
经过多番努力仍无法拔出。
周围群众见状,帮忙拨打。
龙港消防中队的消防员到场后,
剪断栏杆将其救出。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消防员透露女孩看起来大概十几岁。女孩被救后直接离开,所以为什么她要翻越栏杆,大家也不得而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至六十三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
完整视频:
视频很短,但小编的心一直吊着,生怕后面发生不可挽回的一幕!如果女子一个没抓住,或者后方车辆反应不及,后果不堪设想啊……
网友评论:马男哥波杰克:不作死就不会死。
逃艺:这能说什么好活该……
SUSUNING:赔完栏杆再走,开车撞坏栏杆要赔钱的,凭啥她就能拍拍屁股就走
往App:我要,这脑袋有何用
菜优惠劵君:原谅我笑出来了…
电影台词无水印:难度系数99.9!
林千夜:这栏杆缝还算比较宽,算她走运,要是那种窄一点的,怕是命都没了!!长点记性吧!!!
托尼老诗:大头大头下雨不愁。但是也有愁的时候。
除了我不是猪:自作自受
奥奥奥奥奥斯特洛夫撕鸡:栏杆钱赔一下吧先!
陳義濤_:有人行道不走,翻什么护栏~~~
姚先生不爱吃火锅:不作就不会死,走斑马线能有多远?
翻越护栏危险大,
如果你觉得上面的白衣女子只是身手不佳,
那么来看看这些吧!
耍帅不成反啃泥……兄弟,门牙还好吧?姑娘,看你也是天生丽质,为啥这么想不开呢?自以为一个潇洒“跨栏”,殊不知危险等在前面……一个“倒栽葱”,以后还敢吗?真正的福大命大,但不是每个人能遇到!只为了一步之遥的痛快,却付出生命的代价,这不仅令人惋惜,更令人反思。从中国式过马路到翻越护栏,从车窗抛物到乱停乱放,不文明的交通行为,都反映出人们对安全隐患存在着侥幸心理。
风险无法选择,无时不在。
为了自己和他人,
多走几步又如何?
同意的点赞!
(来源、扬子晚报、西湖之声、
人民日报、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