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款公告
第一号
宁夏隆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年在《新消息报》刊登项目宣传广告,累计欠款36万元,迄今未予支付。经数次沟通未果,我方诉至法院,一审判决你公司败诉。随后你公司提出和解方案,并征得我方同意。但在执行过程中,你公司依旧未履行还款义务。
现郑重公告:
请你公司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务必清欠,逾期未履行,我方将通过法律途径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届时可能会对你公司征信、公信力、金融借贷等造成巨大影响,后果均由你公司自行承担。请斟酌处理,妥善解决为宜!
宁夏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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