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华栋新闻结束的地方是文学出发的地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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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一个地方,我都觉得那个地方就是我的故乡,我有了更多写作的自由,有更多的“在地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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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籍河南,出生新疆;中学练了6年武术,又被武汉大学中文系破格录取;当过报纸记者和文学期刊主编,但一直不是个“专职作家”——邱华栋身上有很多奇妙的点,用现在流行的话来说是个“斜杠”人士,唯一不变的,是他一直在写作。近来出版的《十侠》写的是侠客,《北京传》写他生活了30年的北京,兜兜转转,都与他的体验有关。

邱华栋有一个特别的能力,随时能接受采访,挂了电话,又能续上接电话前的写作。他说:“新闻结束的地方,是文学出发的地方。”

中青报·中青网:写北京这座城市的书很多,如果要为《北京传》写一句“广告语”,你会怎么写?

邱华栋:我曾开玩笑地说过一句话,叫“一书在手,北京不愁”,当然这话有点大。但这本书对理解北京城市空间的变化、年的城市格局,还是有帮助的。

中青报·中青网:你写的北京,和一个土生土长的北京人写的,最大的区别是什么?

邱华栋:是我们感受的时间段和空间感不一样。从城市记忆来讲,他们可能对二环内的老北京记忆多一些,而现在北京的概念变化很大,既有老北京,也有新北京,还有京津冀一体化、雄安新区,等等,我写的空间要大多了。

我在北京生活30年,算是一个“新的老北京”,而北京仍在生长。每一代人都应该去热爱你生活的空间和城市,写下你的观察和记忆。

中青报·中青网:作家一般喜欢写两个地方,一个是现在生活的地方,一个是故乡,你出生在新疆昌吉州,写这两个地方的情感会有什么不同?

邱华栋:我最近写了一篇创作谈《没有“故乡”的人》。很多作家都有一个文学的故乡,他们书写故乡,像莫言写高密,贾平凹写商洛,我突然发现,我没有文学意义上的故乡。我的父母是河南人,我作为移民的后代,生在了新疆。

后来,我去武汉念书,来到北京工作。每到一个地方,我都觉得那个地方就是我的故乡,我有了更多写作的自由,有更多的“在地感”。比如北京,是我生活的地方,是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生活,可能比我出生在哪儿更重要。这是我和那些前辈作家的很大的区别。

中青报·中青网:现在很多年轻人都离开故乡,到大城市求学、工作、定居。你当时从武汉大学毕业后来到北京,面临最大的挑战是什么?

邱华栋:对年轻人来讲,北京这样的大城市最让人向往的肯定是自我价值的实现,大城市的魅力在于有各种机会,特别适合人干事业。我当时大学毕业也有去南方的机会,选择北京,是它作为首都和文化中心的地位吸引了我。我特别喜欢文学,一开始并不在文学单位工作,后来去了报社,一干十几年,也是为了靠近文学。

困难当然很大,文学写作的群体是一个金字塔结构,只有写得非常好才能“出道”,只有最好的作者,才能拥有最好的掌声。好在我一直是一个文学爱好者的心态,我十几岁就喜欢文学,一直按照自己的计划和想象来写作,来适应。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没有网络,文学刊物是作家成长的阵地;现在网络文学兴起,作家可以在网上写连载,有了新的文学生产的方式。我觉得对年轻人来说,肯定要找到适合自己的空间,设立一些目标——比如我,我时常想到自己是一个独特的生命,所经历的时间和空间是我今后不可能重复的经验,我就要书写一种“与生命共时空”的文字才会有时间和历史意义。

中青报·中青网:怎么理解“与生命共时空”?

邱华栋:我写过不少涉及北京的小说,五六部长篇,多个中短篇,很多写的是当下的新事,是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的城市的生活、年轻人的状态,等等。这是我写作很重要的一个特点。当然不是新闻,是把它变成审美化的文学。

比如,我当记者的时候,有一次采访,看到某天发生了给高楼擦玻璃的“蜘蛛人”出事故掉下来摔死的新闻。这个发在报纸上,可能就是个几百字的消息,但我写完新闻之后,心里其实是很难过的。我想到有这样的一个年轻人,来大城市寻找他生活的空间,结果摔死了。晚上回家后,我就写了一个短篇小说《蜘蛛人》。小说里,银色的蜘蛛人飞跃在城市的上空,从一栋高楼飞向另一栋,后来他还遇到了一个女蜘蛛人,他们在高空相遇、相爱,有了小蜘蛛人,他们宁愿生活在高空,再也不愿意下到地面……

这样的小说具有幻想色彩,就是用文学的审美来处理新闻事件,把当下的经验变成意象的、诗意的小说,是一种带有后现代色彩的城市文学。

中青报·中青网:喜欢写当下、对社会的敏感性,这是不是与你十几年的新闻工作者经历有关?

邱华栋:绝对是这样。我有幸经历了纸媒的兴盛期,在报社工作,关心社会上正在发生的事情。敏锐、责任感、正义感,这些东西是新闻从业者的基本素质,我就把这种能力转变成文学。

我说过一句话,新闻结束的地方是文学出发的地方。很多社会事件,写成新闻几句话就讲完了,但文学可以仔细思考,思考人性的复杂性、事件背后的复杂性。所以,我的写作很多与新闻有关,但读者可能看不出来。

中青报·中青网:你去观察、去写作,会有什么特别的写作习惯吗?

邱华栋:我的写作习惯就是一点儿都不娇气。有的作家会有一些怪癖,比如德国诗人席勒要闻着烂苹果的味道写,海明威要站着写……上世纪90年代我一个人蹲单身宿舍,晚上回家很郁闷,就跑到三里屯刚涌现出来的那些酒吧,一个人也不认识,点个喝的,身边人来来往往,吵吵闹闹,对我没什么影响,拿一沓纸,手写,一晚上能写好几千字。

我觉得这是在报社训练的,在有限时间内尽量提高生产效率。你也知道报社那种办公室,大通间,领导说下午6点前要给字,你就赶紧坐下写,还不时有人经过,来跟你说个话,照样准时交稿。后来我就养成了习惯,在家里写作,手机响了,说完话做完事,情绪很快调整,放下手机马上能写。

现代人的时间被切得很碎,在这种情况下,人很容易消耗自己,刷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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