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年贫困县退出公示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国务院扶贫办《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贫困退出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年贫困县退出评估检查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经过县级自评、市级初审、自治区行业部门检查和第三方专项评估检查,固原市隆德县、泾源县和彭阳县均达到贫困县退出标准,拟退出贫困县序列。
按照贫困县退出程序,经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现面向社会公示,自年4月20日至26日,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如有异议,可向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实名反映。
联系人:耿进东闫 斐
联系-
电子邮箱:nxfpbjcpgc
.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湖滨东街5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4月19日
来源:宁夏新闻网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