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记者从全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三大行动”新闻通气会上获悉,4月起我区重点开展清缴报废机动车专项整治、国省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高速公路交通秩序大整治“三大行动”。
在清缴报废机动车专项整治中,交管部门将对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通过上门、电话等方式逐一摸排、逐一建档,告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严格车辆监销程序。对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在该机动车没有报废前暂停所有人办理新注册登记业务。充分应用大数据分析研判,掌握车辆运行轨迹,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开展精准拦截查缉。推动对拒不报废车辆的所有人,纳入行业征信等级管理;推动加油站落实报废机动车和无牌机动车禁止加油的管理措施,进一步压缩报废机动车生存空间。
在国省道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中,集中对14条主要国省道开展整治,严查“两客一危”和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以及“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强超强会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主要以交警中队、执法站、治超站为依托,建立起全覆盖的整治网络,再配合灵活机动的流动执法队,全面提高国省道路的交通秩序整治覆盖率。”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秩序科科长张平贵介绍,通过此次行动,全面推进示范道路创建活动,将国道创建为全国示范道路,将国道、福银高速打造为全区示范道路。
在高速公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中,规范货运车辆通行秩序,优化科技手段,形成高速公路“全覆盖、同部署、共整治”模式。(新消息报记者 董静怡)
相关新闻:4月以来全区清缴报废车辆
4月27日,记者从相关新闻通气会上获悉,4月以来全区清缴报废机动车辆,大部分属于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长期停放车辆。
经过摸排,全区现有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8.2万余辆,其中小型汽车2.1万多辆、大型汽车1.7万多辆、摩托车4.2万多辆、低速货车和拖拉机共辆。“3月份我们就开始对报废机动车的工作进行宣传,目前清缴的多辆报废车中,80%是车主主动到交管部门报备进行报废。”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秩序科科长张平贵介绍,报备的报废车辆中,包括7座以下小型汽车余辆、大型汽车余辆、摩托车余辆、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余辆。从路面行驶情况看,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比较少。下一步,交管部门将给车辆所有人发送短信提示尽快到交管部门报备。针对个人名下的车辆,采取上门入户方式开展工作。(新消息报记者 董静怡)
延伸阅读:逾期不注销,如何处理?
对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所有人须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收缴车辆并强制报废,同时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对名下有应当报废机动车信息的,在该机动车没有报废前暂停办理新车(包括二手车)注册登记等相关业务。企事业单位所属车辆以及工作人员名下所属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在接到通知后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交管部门将抄送纪检监察部门。
开报废车上路,如何处罚?
对上道路行驶的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公安交管部门查获后将依法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办理注销登记。同时,对驾驶人处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另外,对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的行为,将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拒不配合办理报废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依据相关法规扣留车辆,经调查核实后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
二手车交易,该注意啥?
进行二手车交易时,一定要办理二手车过户手续。如果不做完整手续,一旦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恶性刑事案件,车辆所有人需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这是因为法律上认定的车辆所有人是以车驾管业务登记信息为准,而不是以签订的车辆购买合同、协议为准。
报废车转手几次,怎么处理?
对于多次转手但一直没有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的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要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车辆最后的接手人)和机动车注册登记所有人(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的车主)共同到车管所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将车辆交给回收企业拆解,并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车辆灭失但还挂在名下,怎么办?
对于已经灭失的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要由机动车所有人到车管所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工作人员在收存其承诺书、书面情况说明、询问笔录或排查记录等资料后,经系统核查属实,两年以内该车辆没有运行轨迹、没有交通违法信息、没有交通事故信息的,按规定给予办理注销登记。机动车所有人自行拆解变卖废铁的,比照灭失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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