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正式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上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抓拍。当天从早9时至晚18时,共抓拍到机动车未停车让行的交通违法行为50起。
上午11时35分,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南街与新华东街交叉路口东侧的非机动车道信号灯由红转绿,7、8位行人开始过马路。此时,中山南街左转至新华东街的机动车道信号灯也变为绿灯,一辆黑色大众轿车在左转弯时行驶至斑马线前停了下来,让行人先行通过,后方跟随的丰田等4、5辆车不停鸣笛,催促前方车辆行驶。
约1分钟左右,该路口由西向东红绿灯转绿。一位抱着孩子的妇女快步过马路,行到马路中间时,一辆黑色比亚迪轿车行驶过来,并未减速。该妇女只好停住脚步,让比亚迪轿车先行,可是左转弯的车一辆接着一辆,直到信号灯变红,该妇女仍然站在原地。不到5分钟时间内,记者发现由中山南街左转至新华东街的车辆中,有15辆车保持原速或者加速通过路口,不仅没有出现减速礼让,甚至有鸣笛要求行人避让的行为。
12时许,在兴庆区北京中路世纪小区门口的人行道上,一女子骑电动车由东向西行驶,一辆棕红色车辆由小区驶出,在路口撞上该女子。女子摔倒在地,电动车也倒在旁边。
随后,记者又分别对正源北街与北京路交叉路口,雪绒巷与尹家渠街交叉口等路口进行走访,发现近6成机动车驾驶员在不会撞倒行人的情况下不采取减速措施。
据该局秩序科科长肖挺介绍,针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上行人,该局制定了“三拍”模式,现已经实现“两拍”,即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上行人”实现现场拍和人工拍,预计到今年8月15日实施第三拍,即在全市各个路口启用专门的电子自动抓拍。对电子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经审核将录入《公安交管综合应用平台》,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处驾驶证记3分,并处元罚款。(记者:王婧雅 董静怡 实习生:高兴 哈星玙)
来源:新消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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